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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磅!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》征求意见稿发布

 为落实国家药监局《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》,优化新原料注册备案分类技术要求,近期中检院按照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《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规和配套文件要求,结合行业发展、审评实践以及新技术进展,组织起草了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(征求意见稿)》。

01

适用范围与原则

1

适用对象:

   所有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/备案人,需同步参考其他技术指南。

2

基本要求:

注册人/备案人对资料合规性、真实性负责,需开展充分研究(工艺、质量、安全等)。

   委托第三方研究时需提供资质证明,确保研究合规性。

   引用文献需规范溯源,关键文献需附原文及译文。

02

原料分类管理

1

按来源工艺分类:

类别

定义

管理要求

化学合成新原料

主成分单一化合物/聚合物/混合物

单一化合物需明确结构;聚合物需提供分子量分布

天然来源新原料

植物/动物/矿物提取物(藻类、大型真菌参照此类别)

90%以上单一化合物按化学原料命名

生物技术新原料

发酵工程/细胞工程等制备

化学修饰后按化学/生物技术类管理

2

按风险程度分类:

情形1-2:具防腐/防晒/着色/染发/祛斑美白功能(情形1)或不具此功能(情形2)。

情形3-6:可减免部分试验(如境外3年安全使用史、安全食用史、聚合物等)。

03

资料提交核心要求:

1

必须提交资料(部分示例):

资料项目

化学合成单一化合物  

天然来源混合物

生物技术聚合物

新原料注册备案信息表

原料命名依据

化学组成及结构鉴定

✓(明确结构)

△(视情况)

△(视情况)

毒理学试验

情形1需7项以上

情形4需6项

情形6需2项

2

差异化要求:

天然/生物技术原料:需提交原料来源安全背景(如物种鉴定报告、菌种安全性证明)。

   纳米原料:需额外提供理化表征及毒理学研究。

   聚合物:需检测分子量分布及低聚体含量(<1000道尔顿需<10%)。

04

安全性评价重点:

1

毒理学试验:

   情形1必须提交急性毒性、皮肤刺激性、致突变性等7项以上试验。

   情形6(聚合物)仅需皮肤刺激性及光毒性试验。

2

安全评估:

   按《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》执行,需明确使用范围、安全用量及风险物质控制措施。

   高风险原料(如具生物活性、CMR物质)需补充毒代动力学试验。

05

技术审评支持:

1

留档备查资料:

   研发原始记录、方法验证数据、长期稳定性数据等由企业留存,审评需调取时须及时提交。

2

信息公开要求:

   注册备案后需公开原料技术要求(含理化性质、安全用量等),信息须与提交资料一致。

   本意见稿现为征求意见阶段,企业可积极反馈,共同推动新原料发展。详情参考中检院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(征求意见稿)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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